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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學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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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就學減免身份者,請備齊相關資料於註冊日前至學務處辦理 。若無須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直接往下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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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就學減免身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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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卹期內軍公教遺族 |
6. 中低收入戶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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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 |
7.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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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現役軍人子女 |
8. 身心障礙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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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住民學生 |
9.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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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低收入戶學生 ( 凡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愛心教科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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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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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辦理學雜費減免同學,請於09月23日(一)前將【申請書暨切結書】、【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三德樓1樓聯合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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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辦期限至113年09月23日(一),請於「申辦截止日」前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份者(含子女教育補助費、弱勢學生助學金、退輔會等各類獎助學金),僅能擇一項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辦理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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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3 年教育部推行另一助學方案--定額減免(限大學部且具有學籍之本國籍學生),學生免提出申請,由學校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定額減免1萬 7,500 元。就學優待減免及定額減免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 【★如欲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請填寫遠東科技大學「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切結書(請至學務處網頁下載)】。四、學雜費減免金額請見【教育部113學年度學雜費減免金額標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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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就學減免相關問題,可電洽(06)5979566轉分機7342 王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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