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雜費減免


就學減免

若符合就學減免身份者,請備齊相關資料於註冊日前至學務處辦理 。若無須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直接往下即可。

 

一、符合就學減免身份者

1. 給卹期內軍公教遺族  

6. 中低收入戶學生

2. 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

7.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3. 現役軍人子女

8. 身心障礙學生

4. 原住民學生

9.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5. 低收入戶學生 ( 凡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愛心教科書)

 

二、辦理程序

1. 需辦理學雜費減免同學,請於0923(一)前將【申請書暨切結書】、【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三德樓1樓聯合辦公室)

2. 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辦期限至1130923(一),請於「申辦截止日」前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份者(含子女教育補助費、弱勢學生助學金、退輔會等各類獎助學金),僅能擇一項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辦理權利。

三、113 年教育部推行另一助學方案--定額減免(限大學部且具有學籍之本國籍學生),學生免提出申請,由學校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定額減免1 7,500 元。就學優待減免及定額減免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

  【★如欲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請填寫遠東科技大學「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切結書(請至學務處網頁下載)】。

四、學雜費減免金額請見【教育部113學年度學雜費減免金額標準表

*申請各類優待學雜費減免同學,務必加入群組如日後文件有問題需補件方便聯繫,謝謝!

 

若有就學減免相關問題,可電洽(06)5979566轉分機7342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