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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勢助學補助 |
※ 114學年度弱勢助學助學金規定,依教育部最新來文辦理。 |
1. 114學年度弱勢助學助學金詳細辦法及辦理時間預計九月初公告於學校網站及學務處網頁依規定辦理。 |
2. 114學年度弱勢助學助學金之現行規定為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學生全戶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碩博士及其他學生全戶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及不動產不得超過650萬、利息所得不得超過2萬即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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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其餘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 (06)5979566轉分機7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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